分公司加盟
1、索取相关资料
投资人了解项目概况及加盟条件。
2、提出申请
首先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加盟条件。
3、资格审查
(1)行业的市场环境及开发潜力;
(2)相应的资金实力;
(3)认可“沪青”的连锁经营模式;
(4)正确的承担风险的态度;
(5)对投资人的加盟资格及对投资人的市场调查资料进行评估审核。
4、签订意向
根据实地考查情况,双方签定加盟意向书。
5、店址选择
(1)城市商贸中心地带,写字楼;
(2)家装、材料市场;
(3)靠近连片小区住宅群的街市。
6、签订合同
会同南京沪青装饰公司总部,对加盟市场进行详细综合调研。在确定意向、店址选定的基础上,双方正式签订加盟合同。
7、强化培训
(1)提供沪青模式的连锁营运手册;
(2)选择经理、设计师和第一支施工队;
(3)提供沪青营运手册的业务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强化培训,达到南京沪青装饰模式的要求。
8、准备开业
(1)店面装修,南京沪青装饰统一的标准模式;
(2)管理及工程人员,进入实际运作状态;
(3)办理有关经营证照。
9、正式开业
按总部统一策划模式举行开业庆典仪式。
10、服务和管理
总部负责对加盟店的服务质量、工艺标准进行鉴定、评估,帮助解决加盟店出现的技术、管理问题,并负责对加盟店进行培训和再培训。
11、扩大规模审查、扩充城市审查
加盟公司经营状况良好,开拓其他城市市场,经综合考察,签订合同及正确支持方案后操作。
说明:本流程各环节并非加盟装饰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必经程序,经与沪青装饰公司协商,结合投资人自身资源的实际情况,投资人可不经过加盟流程中的相关环节,而直接进入流程的下一环节。
12、督导费用
签订协议后,总部督导人员的差旅费用(往返路费、食宿、100元补助/天)由加盟商提供,督导工资及奖金由总公司发放。